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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多举措推动农村牧区商贸流通

发布日期: 2023-07-13 11:21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商务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商务领域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的优势,省商务厅日前出台十个方面措施推动农村牧区商贸流通持续提升、开放合作稳步扩大、城乡经济循环进一步畅通、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

为加快“青字号”农畜产品走出去,省商务厅建立与相关省区农畜产品供销衔接机制;鼓励在省外设立农畜产品线下体验店,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推动大型商超进驻市州,培育中小型连锁便利店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引导重点农副产品扩容提质方面,引导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本地菜销售专区、“本地夏菜专区”,提供惠农便农服务,支持县域农集(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持续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集配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快递物流站点建设改造。

加强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培育孵化经营主体功能作用,打造直播电商基地。支持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转型,培育新增网络零售型企业50家以上,培育省级3家至5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同时,发挥电商平台辐射带动功能,扎实推进“数商兴农”工程。

为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省商务厅每年投入100万元评定10家家政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并给予奖补。在扩大特色农产品出口规模方面,巩固枸杞、蜂蜜等产品出口规模,挖掘三文鱼、沙棘制品、冬虫夏草等产品出口潜力,重点推动“净土青海?高原臻品”“河湟田园”等蔬菜出口品牌建设,引导藏毯绒纺企业采购省内羊毛羊绒等原材料。发挥西宁、海东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出口带动作用,对获得国际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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