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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欧洲杯足球网:印发青海省支持园区重点企业用工 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4 10:2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欧洲杯足球网:印发青海省支持园区重点企业用工
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23〕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支持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支持园区重点企业用工

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欧洲杯足球网:印发〈青海省抢抓机遇促发展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2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欧洲杯足球网:印发青海省就业创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2〕3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工作,结合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欧洲杯足球网:住房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聚焦产业“四地”建设,着力解决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需求,推动省委省政府助企暖企行动落实。

(二)工作目标。聚焦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需求,统筹利用好存量保障房源与新增租赁住房供给,强化住房要素保障,多措并举,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园区单位企业自有住房和市场租赁住房多渠道保障的企业职工住房保障体系。按照用工住房保障需求,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逐步保障园区重点企业职工住房,建立覆盖园区所有企业的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充分利用好现有房源。

1.利用园区及企业自持房源。各园区管委会和重点企业要挖潜自持宿舍和人才公寓等房源,通过增加房屋床位数、及时腾退离职人员住房、改造房屋布局、企业间房源共济等方式,增加有效供给,满足职工住房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2.发挥公租房保障潜力。以西宁市、海东市为重点,属地政府统筹园区重点企业住房保障需求,合理调配园区公租房房源,优先保障重点企业职工用房,充分发挥现有公租房保障潜力。已利用公租房解决职工住房保障的园区重点企业,要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青政办〔2020〕21号)的相关规定,协助属地住房保障部门开展资格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切实用好管好公租房。(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3.积极发展市场化租赁住房。鼓励园区管委会组建住房租赁运营机构,按照职住平衡和市场化原则,打通园区周边市场租赁住房房源与企业住房需求通道,采取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等方式保障职工住房需求。探索打造面向园区产业工人的"CCB建融家园"长租社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4.加快在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度。加快在建园区重点企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度,有效增加住房供给。力争2021年在建项目年内分配入住,2022年在建项目年内达到入住条件。同时完善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等,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环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二)有序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1.摸清底数。建立企业用工住房保障需求对接机制,及时掌握住房需求。2月底前,召集园区管委会、园区企业、银行进行座谈,宣传介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融资的相关政策。3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查,摸清重点企业职工人数、住房保障等底数,建立园区重点企业住房保障动态台账,作为纳入国家计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2.建立项目生成机制。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杜绝盲目上马,建而不用。项目建设任务按照逐级申报要求,由市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后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项目实施单位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实行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纳入下一年度计划提前实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3.多种模式增加供给。落实好《青海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113号)相关规定,在政府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园区管委会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园区管委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园区管委会和重点企业将闲置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申请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鼓励用工企业就近租房。(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住房保障管理服务。

1.强化管理服务。积极培育发展保障性住房租赁企业,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形成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为园区重点企业提供专业、规范的保障性住房租赁服务。发挥好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作用,会同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提供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全流程房屋租赁申请、入住、退租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提升企业租赁房屋管理效率。(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2.加强监测评价。按照《青海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欧洲杯足球网:印发青海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监测评价办法》的通知》(青房组办〔2022〕16号)要求,将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属地城乡住房保障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并作为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关资金,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完善住房租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相关管理政策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土地支持政策。支持园区将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园区将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二)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支持园区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即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三)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持企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四)合理安排政府补助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重点企业发放租赁补贴等相关支出。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根据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及时下达年度资金。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探索建立省级财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奖补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五)发挥金融融资作用。为参与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含国有及民营主体)给予信贷资源支持,推动增加西宁市各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职工租赁住房供给。支持重点企业依托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金额*(1-资本金比例)、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的信贷产品,解决职工租赁住房在项目建设、支付购房款、改造装修、日常运营等方面的融资需求。探索试点住房租赁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服务支持,通过投资房企存量资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等方式,进行住房租赁运营,增加园区重点企业职工市场化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及其他银行机构,相关市州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统筹、市州抓总、园区落实、重点企业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的整体合力。各级地方政府要压实属地责任,园区管委会压实主体责任,主动靠前服务,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住房需求。

(二)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推进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工作,统筹做好计划任务安排;财政部门负责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及时了解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和青海银保监局负责给予符合条件项目金融政策支持;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负责探索打造面向园区产业工人的"CCB建融家园"长租社区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

(三)强化监督管理。发挥省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采取按月通报的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展日常巡查,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督促和监测评价,全面优化惠企住房保障服务。

(四)做好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措施,切实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提升省内各重点企业参与度。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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